王文斌從瑞華集團出來,站在門口等公交車,他身上的錢已經所剩不多了。
今天給張明洋的那筆醫藥費,大部分是派出所那邊拿過來的那群流氓賠付給他的醫藥費,另外還加上他自己掏的兩千多塊。本來醫藥費是沒那麼貴的,但是因為張明洋給王文斌弄的是特護病房,還有專門的護士陪護,這費用一下子就漲了。當然,也是因為有張明洋的影響力,派出所那邊對這群流氓進行了高壓,逼着他們賠了王文斌不少的一筆費用,可即使是如此還是不夠付住院費的,王文斌把自己身上的那點錢也全部湊進去才剛剛夠,以至於他現在就真的成了一個窮光蛋了。
這筆錢王文斌完全可以不需要付給張明洋,他是因為保護張欣怡而挨打的,所以張明洋出錢給他住院完全合情合理,但是王文斌還是選擇把這筆錢還給張明洋,就像他說的那樣,張明洋瞧不起他沒關係,他不想自己也瞧不起自己。而且,保護張欣怡而挨打這個事沒人逼他這麼做,這一切都是他自願的,既然如此,這件事情的後果就應該他自己獨自承擔,與別人無關。這是他的選擇,也是他的自尊,他是個很驕傲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