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也是大聲說道:「陳思梵,你居然敢當眾毆打朝廷命官?目無法紀!」

陳思梵冷冷地掃了一眼,「戒院第一百四十五條律法,品階低於上司者,如若當眾羞辱,甚至辱罵,打罵上司者,嚴重者,可論當斬。」

一道暴喝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