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人也是大聲說道:「陳思梵,你居然敢當眾毆打朝廷命官?目無法紀!」
陳思梵冷冷地掃了一眼,「戒院第一百四十五條律法,品階低於上司者,如若當眾羞辱,甚至辱罵,打罵上司者,嚴重者,可論當斬。」
一道暴喝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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