條款寫的是,如果因為嘉漫名譽造成的損失,要全部賠償。如果真的按這個事態發展下去,嘉漫要賠償的金額,絕對不是小數目。

當然,一般發生這種情況,合作公司也會要求解約,因為繼續合作下去,名譽上的損失會更大。不是金錢能夠彌補的。

林嘉漫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好,她應該相信顧輕決嗎?她深吸一口氣,握緊了手機,沉聲道:「不用解約,你放心,這件事,我一定會解決的,我保證。」